东莞生育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条件一览

导语 已办理了生育就医确认手续的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分娩的都是现场报销,不用做零星报销哦。

  前提:

  已办理了生育就医确认手续的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分娩的都是现场报销,不用做零星报销哦~

  生育的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申请条件

  以下情形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垫付,待分娩后或累计参保满12个月后(生育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2个月的)一年内携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1)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且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在已接入国家、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的市外医疗机构生育的;

  (2)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且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在市内定点医院或已接入国家、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的市外医疗机构生育的;

  (3)生育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一年, 在市内定点医院或已接入国家、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的市外医疗机构生育的;

  (4)男参保人的未就业配偶在市内定点医院或已接入国家、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的市外医疗机构生育的;

  (5)符合以上四种情况之一,分娩住院期间因治疗妊娠并发症(合并症)需要,转院治疗或因治疗妊娠并发症(合并症)发生的院外购药、检查等相关医疗费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东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可获东莞生育医疗待遇保险指南(生育津贴+生育保险),以及生育险缴费比例基数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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