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生育医疗费用回社保局报销指南

导语 发生特定生育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垫付,待分娩后或累计参保满12个月后一年内携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东莞生育医疗费用现场报销申请条件

  以下情形发生的生育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垫付,待分娩后或累计参保满12个月后(生育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2个月的)一年内携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1)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且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在已接入国家、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的市外医疗机构生育的;

  (2)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且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在市内定点医院或已接入国家、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的市外医疗机构生育的;

  (3)生育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一年, 在市内定点医院或已接入国家、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的市外医疗机构生育的;

  (4)男参保人的未就业配偶在市内定点医院或已接入国家、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的市外医疗机构生育的;

  (5)符合以上四种情况之一,分娩住院期间因治疗妊娠并发症(合并症)需要,转院治疗或因治疗妊娠并发症(合并症)发生的院外购药、检查等相关医疗费用。

  办理资料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纸质,1份;

  (2)《东莞市生育保险承诺告知书》原件,纸质,1份;

  (3)医疗收费收据原件,纸质,1份;

  (4)医疗收费汇总明细清单复印件(市内住院无需提供住院费用清单),纸质,1份;

  (5)门诊病历复印件或出院记录复印件,纸质,1份;

  (6)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两面复印件,纸质,1份;

  (7)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限社会保障卡未发放或所持社保卡不具备金融功能的参保人提供),纸质,1份;

  (8)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限申领男参保人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待遇时提供),纸质,1份;

  (9)配偶生育前由劳动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复印件(限申领男参保人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待遇时提供, 职工配偶该次怀孕周期与在失业登记证有效期有重叠,未就业证明说明职工配偶怀孕期间曾处于无业状态),纸质,1份;

  (10)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职工生育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时提供,承诺用人单位招录证明的无需提供),纸质,1份;

  (11)在市内非定点或市外医院住院且涉及急诊、抢救的,须提供病案首页、住院病历复印件,纸质,1份。

  办理流程

  注:参保人应在分娩后或累计参保满12个月后(生育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2个月的)一年内由用人单位或个人携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资料齐备、准确且符合规定的由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后领取回执。

  窗口办理流程:

  一、申请。参保人通过现场方式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二、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时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参保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参保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标准的,不予受理,出具《东莞市生育保险待遇退单通知书》由参保人签字确认后交参保人。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一次性告知参保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填写《东莞市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补齐材料通知书》交参保人签字确认后交一联参保人按要求补充材料。

  三、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意见。

  四、决定。参保人符合法定资格、标准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通过,结束系统流程;参保人不符合法定资格、标准的,不予通过,出具《东莞市生育保险待遇退单通知书》由参保人签字确认后交参保人;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东莞市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补齐材料通知书》交参保人补充材料。

  办理时限

  资料齐备、准确且符合规定的,从送报之日起30日内拨付相关款项至受理时确定的银行账户;情况特殊的,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

  办理地点

  全市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00/14:30-17:30(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相关表格下载

  《东莞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东莞市生育保险承诺告知书》

  温馨提示

  (1)材料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并须提供原件备查,以上资料参保人需留存的,应在申领前自行复印;复印件需单位盖章(单位代办的)或申请人签名(个人申办)确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2)为确保参保人顺利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参保人生育前请务必按计生管理要求办理计生登记等事项,详情请咨询各镇(街)计生部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东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可获东莞生育医疗待遇保险指南(生育津贴+生育保险),以及生育险缴费比例基数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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