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东莞户籍户籍新生儿参保补缴指南

导语 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新生儿纳入参保补缴补待遇范围,即在出生后7个月(含,下同)内完成参保手续并补缴相关费用(指本金)的,其出生到参保前所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及特定门诊费用给予补报销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东莞市医疗保障体系的通知》(东府函〔2021〕237号)的规定,从2022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6周岁以下(含6周岁全年段,下同)非本市户籍子女可在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新生儿纳入参保补缴补待遇范围,即在出生后7个月(含,下同)内完成参保手续并补缴相关费用(指本金)的,其出生到参保前所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及特定门诊费用给予补报销,有关业务操作明确如下:

  一、非本市户籍新生儿参保补缴的条件

  (一)非本市户籍新生儿的其中一位监护人(父母)在我市连续参保时间满一年且是正常参保状态;

  (二)在出生后7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的非本市户籍新生儿;

  (三)非本市户籍新生儿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因未能及时办理居住证可持有效的《广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需有完整的居住地址以及签发部门盖章)。

  二、业务办理所需材料和流程

  (一)所需材料

  1.户口本本人以及监护人(父母)的复印件各一份;

  2.非本市户籍新生儿出生证复印件一份;

  3.非本市户籍新生儿居住证或《广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复印件一份,持《广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参保的人员需在凭证“登记时间”顺延7个月内补交居住证复印件。

  (二)参保流程

  以村(社区)为组织机构参保,非本市户籍新生儿监护人(父母)携带以上材料到新生儿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所属村(社区)申请参保,由村(社区)经办人统一在网申系统中操作,并同时办理居民医保补缴手续。

  ※ 新生儿7个月内参保是同时默认从出生当月开始补缴,监护人(父母)在缴纳医保费时需连同补缴费用一并足额缴纳。

  三、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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