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办理转诊后普通门医疗费报销多少

导语 参保人按规定转诊的,转诊到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支付比例为70%,签约参保人为75%。

  根据《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参保人按规定转诊的,发生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一)参保人在选定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含社区门诊就医点及辅助就医点)就医,转诊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的(含经社区门诊就医点转诊到辅助就医点再经辅助就医点转诊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到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支付比例为70%,签约参保人为75%;转诊到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转诊到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5%;转诊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0%。

  (二)参保人辅助就医点为本市定点医院,经辅助就医点转诊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的,转诊到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支付比例为70%,签约参保人为75%;转诊到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0%;转诊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35%。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东莞本地宝】公众号,在底部聊天对话框中发送【门诊共济】即可获取东莞医保门诊共济主辅点查询、办理指引以及报销比例、报销变化各种常见问题与解答。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