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医保异地就医备案后报销比例是多少

导语 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异地就医人员,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支付比例为70%。

  根据最新发布的《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异地就医人员,在备案地已接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支付比例为70%,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

  参保人进行异地就医,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是参保人完成异地就医备案;

  二是选定已接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无需选点,仅需选定地市);

  三是参保人在选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异地就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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