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已发放的特定门诊卡停用

 2008年10月1日前已享受一类特定门诊待遇的参保人不需重新申报,特定门诊就医、待遇申领及结算手续从2009年1月1日起按上述规定执行;已申报二类或同时患有一、二类特定门诊的参保人仍按原规定执行,2009年1月1日起特定门诊实行联网现场结算,已发放的特定门诊卡终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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