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否一定要半年提一次?

 市民朱女士拨打本报热线22111000咨询:我在南城买了个房子,是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我觉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十分麻烦,说是半年提取一次,而且一定要是刚好半年的那一天,早一天不行,晚一天也不行,晚了就要再等半年到下次一起提取。希望可以方便一些。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回复:根据《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规定》,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或其他贷款合同,提取至贷款还清为止(每半年提取一次)。按照此规定,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最短间隔为半年,可以推迟提取,但不能提前提取,一般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存折上的支取日期准确推算出再次提取的日期(如2008年4月5日提取了一次,则下次提取时间为2008年10月5日或之后),从而避免因不够间隔不能提取而造成的麻烦。另外,为方便群众办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今年9月26日正式开办常平、塘厦、虎门三镇的办事处,全市各缴存单位及其职工除可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外,还可就近选择办事处办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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