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公积金中心封存户的,按照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进行办理。
(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原单位的,原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写好的一式三联《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住房公积金汇缴额、汇缴人数变更清册》,到开户银行办理,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到原单位。
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后需按原汇缴额进行汇缴,如启封后汇缴额有所调整的,需按有关调整手续要求进行办理,但无需经公积金中心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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