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生育在东莞报销 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登记对象及程序:非本市户籍符合计生政策怀孕的已婚妇女,应当持有效准生证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双方结婚证和身份证、户口簿,在现居住地(东莞工作所居住的地方或者东莞工作单位所属地方)村(社区)申报登记人口计生信息,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

申领生育待遇所需资料:
(1)医疗收费收据(发票)原件;
(2)出院诊断证明原件;
(3)《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符合生育政策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此证明广东省外流动人员要提供);
(5)独生子女优待证明复印件(女方申领待遇可无,男方申领待遇必须提供);
(6)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7)本人银行存折复印件(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有银行账号的参保人除外);
(8)身份证及社保卡复印件;
(9)其他资料(如: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温馨提示:出院60天内可到东莞市各镇区的社保分局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东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可获东莞生育医疗待遇保险指南(生育津贴+生育保险),以及生育险缴费比例基数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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