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卡后参保人如何办理卡片激活手续?

  社保卡包含两个账户:医疗账户和金融账户。该两个账户有相应的两个密码,即是医疗账户和金融账户的消费密码,激活时需由参保人设置,凭密码消费。

  持卡人领卡后应尽快对两个账户办理激活手续,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卡(新旧卡均为同一发卡银行的需带齐新旧卡,旧卡交发卡银行销毁,否则只需带新卡)到其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办理,办理时需设置两个账户密码。

  在办理激活、密码设置后,社保卡方可使用(密码设置与激活同时办理,所需资料相同)。持卡人方可凭卡的医疗账户和金融账户支付相应的社保待遇以及进行相关金融应用。

  温馨提示:

  按有关规定,持卡人需凭有关资料亲身到发卡银行办理社保卡的激活手续,由于特殊情况无法由本人办理时,能否委托他人代办或委托他人代办时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请咨询相关的发卡银行,按发卡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社保卡的发卡银行有6家:东莞银行广发银行东莞分行中国银行东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东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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