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住房公积金:确认书(绿色通道在申请贷款时使用)下载

  确认书(绿色通道在申请贷款时使用):下载地址

  确 认 书

  (绿色通道在申请贷款时使用)

  致: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鉴于本人向贵单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位于

  号房屋(下称“该房屋”),现就该房屋贷款相关事宜,确认如下:

  1.本人清楚知悉,该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经贵单位审批通过,在该房屋办理完毕《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及抵押登记前由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先行发放贷款,贵单位及银行尚未享有担保权。

  2.本人积极配合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及抵押登记手续;若该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120日内因任何原因导致抵押登记手续未办理完毕的,则贵单位或银行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3.该房屋开发商(或投资商,下同)对本人贷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具体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等。当开发商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后,开发商有权向本人追偿。

  特此确认

  承诺人:

  年 月 日

  本人 系该房屋共有人,已清楚本确认书内容并承诺遵守。

  共有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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