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住房公积金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流程(含图)

导语 东莞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手续?

  大修自住住房贷款办理流程图

  (一)办理条件:

  符合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必要条件,详情参考贷款政策规范;

  大修贷款特别要求。大修房屋须是对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安全鉴定报告需要改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的我市自住住房进行维修。

  (二)所需资料:

  1、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申请人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谈话笔录》原件;

  3、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

  4、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5、《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由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认定房屋属危房)原件及复印件;

  6、设定抵押房屋的《房地产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价值的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人个人活期储蓄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注:互贷城市职工除须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同意暂停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及近一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外,还须提供以下任一证明:1、户籍在东莞的证明;2、单身职工提供在东莞近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社保缴纳单位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为同一法人单位;3、已婚职工提供配偶在东莞近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三)办理地点:

  中心办事处窗口

  (四)办理方式:

  办事处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

  公积金中心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在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受委托银行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受委托银行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并取得《商品房他项权登记证明》或《广东省房地产他项权证》后3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六)备注:

  公积金中心在受理贷款业务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其他服务机构的收费标准请参照如下提示:

  评估公司收费

  (1)抵押物评估总价在50万元(含)以下的,收费不高于1500元/宗;

  (2)抵押物评估总价超过50万元的,收费不高于2000元/宗。

  相关表格下载: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谈话笔录

  3、《授权书》(个人信用信息查询)

  4、《同意暂停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异地贷款时使用)

  5、《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变更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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