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二手房非阶段性担保贷款所需材料

导语 东莞市办理二手房非阶段性担保贷款需要什么材料及证明?

所需资料:

1、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谈话笔录》原件。

3、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

4、《二手房买卖双方说明》原件。

5、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资料、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6、房款首期付款发票或收据(首期款须等于房价与贷款额的差额)及契税完税证明、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7、购买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8、出卖方身份证件、个人活期收款账户存折或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9、所购买房屋价值的评估报告原件。

(注:互贷城市职工除须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同意暂停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及近一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外,还须提供以下任一证明:1、户籍在东莞的证明;2、单身职工提供在东莞近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社保缴纳单位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为同一法人单位;3、已婚职工提供配偶在东莞近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相关表格下载: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谈话笔录

  3、《授权书》(个人信用信息查询)

  4、《同意暂停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异地贷款时使用)

  5、《购买双拼住宅声明、保证及承诺书》(同一买受人时使用)

  6、《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变更登记表

  7、《二手房买卖双方说明》(非担保已过户)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