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台湾通行证续签指南

  东莞台湾通行证怎么续签?东莞台湾通行证续签有哪几种方式?东莞台湾通行证怎么网上续签?东莞台湾通行证在哪里续签?东莞本地宝为你解答。

办理条件

持有有效的台湾通行证需要签注的。

办理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申请表上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一张。(照片规格:48mm×33mm)

(二)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可提交本人户口簿;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三)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失效重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需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外省户籍居民免交居住证。

(四)申请人系国家工作人员、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或者纳入国家工作人员管理(具体由组织人事部门决定)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应邀赴台除外)。

(五)已持有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须缴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六)外省户籍居民办理赴台签注(除赴台团队游),需交验由东莞市签发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免交居住证:

①在东莞高等院校就读的外省户籍大学生,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高等院校在学证明(名单)。

②在东莞就业就学人员的外省户籍年满60周岁父母或未满16周岁子女,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关系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双方关系证明(能显示关系的户口簿、出生证、公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莞就学亲属的高等院校在学证明(名单)或就业亲属的就业证明(近期工作单位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社保证明,如《参保人险种缴费明细表》、《申请人工伤保险情况表》等)。

③我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需交验本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原件)。

④省外户籍居民需提交与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要求一致的申请材料。

(七)持“赴台批件”申请应邀赴台的,免交居住证。

(八)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1、赴台湾定居:

①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所生子女申请赴台湾定居,在我市已办理户籍登记的,交验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定居类入台许可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②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所生子女申请赴台湾定居,在大陆未办理户籍登记的,且其生母(父)中一方户籍所在为我市的,提交本人定居类入台许可证、《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中作为大陆居民一方的居民身份证。

③大陆居民赴台湾后取得在台湾定居资格,返回大陆办理定居手续的,提交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件及台湾地区居民户籍誊本。

2、赴台湾探亲、居留:交验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3、赴台湾团队旅游: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外省户籍居民免交居住证。申请人持有效期内的台湾通行证办理团队游签注,可在出入境智能一体机办理签注业务。

4、赴台湾经贸交流:提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

5、赴台湾就学:交市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

6、应邀赴台: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或经省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办理流程

网上预约 → 打印申请表 → 领号 →窗口受理 → 取回执 → 缴费 → 领证

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持非我省签发的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首次在我省申请的,须本人提交申请办理。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由监护人陪同办理,还应交验户口簿、出生证等能够证实监护关系的证件,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的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办理地点

(一)东莞市公安局签证中心(原东莞市公安局办事大厅)

受理地点:东莞市东城西路191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00-17:30

查询电话:12367

投诉电话:12367

(办理事项:往来台湾通行证申办;赴台湾定居、探亲、居留、经贸交流、就学、应邀等签注)

(二)东莞市市民服务中心

受理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新城社区鸿福路199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查询电话:12367

投诉电话:12367

(办理事项:往来台湾通行证申办;赴台团队游签注)

(三)各镇(街)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理事项:往来台湾通行证申办;赴台团队游签注)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7个工作日。(调查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再次申请签注:7个工作日。(调查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外省户籍居民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前往台湾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在20日内予以签发。(调查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收费60元人民币;一次签注每项15元人民币;多次签注每项80元人民币;加注每项15元人民币。(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东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中发送【台湾通行证】,即可获取台湾通行证和签注办理预约入口+办理攻略(条件/材料/流程/时限/费用)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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