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流浪救助措施
东莞市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哪些救助?东莞市救助站会有什么解决措施?东莞流浪救助的对象有哪些呢?东莞市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有哪些方面的帮助呢?
救助对象
根据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包括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和生活无着的乞讨人员。
求助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市救助管理站不予提供救助并告知其理由:
一是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前述规定情形。
二是拒不如实提供个人情况(因年老、年幼、残疾等原因无法提供的除外)。
三是进站前患有危重病、精神病、传染病。
四是求助人身上有明显损伤,但本人拒绝说明情况。
具体救助对象的确认由市救助管理站根据救助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身份查询
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快速查询机制、寻亲服务机制和滞留人员身份查询长效机制,帮助其及时回归家庭。
公安机关发现疑似走失、被遗弃、被拐卖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及时采集血样检测DNA,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形成比对结果,并于1个月内将比对结果书面反馈至市救助管理站。
对经快速查询未能确认身份的受助人员,市救助管理站应当在其入站后24小时内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救助寻亲网站等适当形式发布寻亲公告,公布受助人员照片等基本信息,并在其入站后7个工作日内书面报请该站所在辖区派出所采集DNA数据。
辖区派出所应当及时受理,在收到书面报告后1个月内免费采集、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并将比对结果书面反馈市救助管理站。
临时救助措施
1、市救助管理站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按规定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
2、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3、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
4、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
5、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救助站地址
东莞市救助管理站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松山湖大道同沙路段南侧
电话:0769-22678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