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居民因私办理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指南(居留+探亲+访友等)

导语 广东省户籍居民因私事前往台湾居留、探亲、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怎么办理台湾通行证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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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条件

  广东省户籍居民因私事前往台湾居留、探亲、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

  符合以上条件的大陆居民可按需单独申领往来台湾通行证。

  【注:目前东莞没有赴台个人游签注、所需办证人员均需本人到现场办理,不能委托代办。】

  所需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申请表上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规格48*33mm或40*33mm)一张。

  (二)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可提交本人户口簿;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三)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失效重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需提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技术要求的《数码相片回执》。

  (四)申请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的,或者纳入国家工作人员管理(具体由组织人事部门决定)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即:政审表)

  (五)已持有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须缴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六)交验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注:续签与首次申请签注的所需材料一样。】

  取证要求

  1、自行取证:身份证原件、受理回执原件

  2、委托他人取证:双方身份证原件、受理回执

  注意:

  1)、未满16周岁的,需提供父或母其中一方身份证原件

  2)、如身份证原件以及受理回执丢失,请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户口簿、临时身份证、驾驶证、社保卡等)到东莞市公安局办事大厅二楼发证窗口登记领取。

  办事表格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下载路径:东莞警察网--专题专栏--出入境管理专栏--表格下载)

  办理流程

  网上预约→打印《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领号→窗口受理→取回执→缴费→领证;

  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失效重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持非我省签发的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首次在我省申请的,须本人提交申请办理。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交验监护关系证件(《出生医学证明》、监护关系公证书、户口簿等),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的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办理时限

  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7个工作日。(调查、速递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内)

  再次申请签注:7个工作日。(调查、速递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内)

  提前申请续签:可以提前一个月进行续签。

  急事急办:对于赴台湾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事由急需赴台湾的申请,可以按照急事急办的工作原则,优先予以办理。(调查、速递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内)

  收费说明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收费60元人民币;一次签注每项15元人民币;多次签注每项80元人民币;加注每项20元人民币。(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办事窗口

  东莞市公安局签证中心(原东莞市公安局办事大厅)

  受理地点:东莞市东城西路191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 14:00-17:30。

  温馨提示

  1、申请赴台探亲和居留签注,台湾出入境业务部门签发的入台许可证明上有标注在台湾停留的期限。其他签注需根据实际情况由市局审批。

  2、换发、补发赴台证后,证件号会变更。

  3、2013年9月26日起,我市公安出入境行政事业性收费正式纳入省非税系统进行收缴。凡办理各类出入境证件或签证(注)的申请人,可选择5种缴费方式:一是持银联卡在出入境办证大厅缴费;二是到市内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或者建设银行的任一营业网点缴费;三是登录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http://gdga.gd.gov.cn/crj)网上支付栏目进行缴费;四是关注“广东出入境”微信公众号可进行微信支付;五是通过微信、支付宝缴费。

  4、2018年7月1日起,东莞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全市34个出入境窗口受理点,全面推行实施出入境预约办证服务。 (1)外国人、港澳台居民相关出入境业务;港澳个人游、赴台团队游等可在自助设备办理的续签业务;符合急事急办条件的;65岁以上老人办理本人出入境业务的,可不经预约直接到现场办理。 (2)各位申请人可以通过打开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关注微信公众号“广东出入境”或登录广东省公安出入境政务服务网(http://gdga.gd.gov.cn/crj)等方式提前预约办证时间和办证地点。

  5、2017年4月24日起签发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的16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应当采集或者核验指纹,但因指纹缺失或损毁无法采集指纹除外;对16周岁以下的,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东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中发送【台湾通行证】,即可获取台湾通行证和签注办理预约入口+办理攻略(条件/材料/流程/时限/费用)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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