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松山湖引进人才补贴相关问答

导语 关于《东莞松山湖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管理规定》政策问答已经帮你整理好了,有疑问的可以了解一下

  《东莞松山湖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管理规定》政策问答

  一、哪些用人单位的新引进人才可领取生活补贴?

  答:在松山湖工商登记注册、且经营场所在高新区的独立法人,符合高新区大力发展的“4+1”主导产业方向,即:高端电子信息产业、生物技术产业、智能装备及机器人产业、新能源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主要包括科技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电子商务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环保服务业等)以及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除了企业,凡符合上述产业方向的新型研发机构、新型孵化器、创客空间等均列入扶持范围。高新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已享受高新区重大政策的企业不在扶持范围内。

  二、如何界定新引进人才?

  答:人才与符合条件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日期为2017年1月1日之后,具体以缴纳社保日期为准。

  三、如何理解本科以上学历者须为2017年1月1日之后首次引进的人才?

  答:本科以上学历者需是2017年1月1日后首次入职松山湖企业的人才。

  四、本规定所指的应届毕业生指哪些人?

  答:本规定所指应届毕业生包括如下人员:2017年1月1日之后毕业12个月内的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

  五、如何理解本科生须为应届毕业生的条件?

  答:要求申请人在入职申报单位时为应届毕业生(以缴纳社保或公积金为准)。

  六、 硕士、博士学历是否要求应届?

  答:不要求。

  七、已领取东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的人员能否领取东莞松山湖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答:可以。

  八、已领取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生活补贴的人员能否领取东莞松山湖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答:可以。

  九、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如何发放?

  答:补贴资金将直接划拨到申请人“松湖尊才卡”银行账户。

  十、生活补贴有申请时限吗?

  答:(一)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原政策首次申请成功但未申领完的补贴,在2018年12月31日前仍可继续申请剩余的补贴。

  (二)2018年1月1日后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本科生需在自毕业证发证之日起二年内申请,本科以上学历者需在符合申报条件之日起半年内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本市生源全日制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是否符合资助范围?

  答:符合。

  十二、境外学历如何认证?

  答: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三、符合条件的台港澳户籍人员是否可以申请本补贴?

  答:可以。

  十四、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名称与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名称是否需要一致?

  答:是。如不一致则不符合申请条件。

  十五、生活补贴是补给企业还是个人?

  答:个人。

  十六、补贴是一次性申请吗?

  答:是。申请人在申报单位工作满一年并缴纳12个月社保或公积金后,本科生一次性申请发放补贴15000元,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申请发放30000元。

  十七、实习生能不能申请本补贴?

  答:不可以。

  十八、不同公司的社保和公积金是否可累计?

  答:不可以。申请人需要在申报企业工作12个月及以上,并在该企业按规定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或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

  (例如:申请人毕业后在A公司工作并缴纳社保或公积金3个月后离职,在B公司工作并缴纳社保或公积金9个月,不可累计为12个月,需在B公司缴纳社保或公积金12个月方可申请)

  十九、申请人只缴纳社保,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申请本补贴吗?

  答:可以。社保(五险)与住房公积金满足其一即可。

  二十、通过成人高等教育、自考、网络教育等方式取得的本科学历符合申请条件吗?

  答:不符合。

  二十一、申请人是否可以凭在职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补贴?

  答:不可以。

  二十二、人事档案须迁入证明的材料是什么?

  答:《人事代理协议》。

  二十三、补贴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答: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流程图如下:

用人单位在“人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单位帐号

  通↓过

申请人个人在“人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申报

  通↓过

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通↓过

用人单位向人力资源分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通↓过

人力资源分局对企业审核材料进行复审

  通↓过

补贴申请情况进行公示

  通↓过

松山湖财政部门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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