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自建房施工前需要提交的材料

导语 在工程开工前,申请人应向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以下保证安全施工具体措施的资料:1、申请人身份证;2、家庭户口本;3、土地权属证明材料;4、用地红线图;5、拟建房屋建筑方案图。

  在工程开工前,申请人应向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以下保证安全施工具体措施的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家庭户口本;

  3、土地权属证明材料(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4、用地红线图(要有各点地理坐标,新编制的红线图还需提供电子文档);

  5、拟建房屋建筑方案图(包括:拟建房屋与宅基地坐落总平面图、每层平面图、前后左右立面效果图等,提供PDF版图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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