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东莞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怎么扣税

导语 符合国家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如下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从2022年1月1日起,年终奖就要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一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简单来说就是:

  今年年底前,缴纳个税有两种计税方式,即单独计税和合并计税。

  到了明年取得的收入,就只有合并计税一种方式了。

  这两种计税方式,到手奖金可能差上万元!举两个例子告诉你:

  例子1

  A公司小王,2020年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免征额等后,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年终奖3万元。

  按单独计税,小王共需缴纳900元个税,年终奖到手29100元;

  按合并计税,相当于年终奖扣税6000元,到手24000元。

  对小王来说,两种计税方式下,到手的年终奖差了5100元。

  例子2

  B公司小李,2020年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免征额等,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年终奖27万元。

  按单独计税,小李年终奖共需缴税52590元,工资缴税900元,合计53490元;

  按合并计税,则共需缴纳个税43080元。

  对小李来说,两种计税方式取得的年收入相差10410元。

  总结一下,单独计税适用于工资高于年终奖的员工,合并计税则适用于年终奖较多的员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东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可获取个税附加项扣除新政、调整详情、填报流程、常见问题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