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参保地医保是否能正常使用?

导语 用备案材料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或用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备案后补齐相关备案材料的),在参保地就医可以继续享受医保结算服务,且原则上不低于参保地跨省转诊转院待遇水平

  异地就医备案后,参保地医保是否能正常使用?

  用备案材料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或用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备案后补齐相关备案材料的),在参保地就医可以继续享受医保结算服务,且原则上不低于参保地跨省转诊转院待遇水平。具体报销水平可以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办理备案时,需要选择就医地的定点医院吗?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诊、住院就医不需要选定点医院。

  门诊特殊病就医需按规定办理资格认定或登记(备案)手续选择定点医院。

  备案成功后,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就可以直接结算、实时报销吗?

  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已开通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实时报销。

  参保人员在本人选定的异地已开通门诊特殊病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特殊病相关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实时报销。具体开通情况可以咨询就医地的医保部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东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中发送【异地就医】即可获取东莞异地就医办理指引,办理入口和报销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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