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办理二手房带押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东莞办理二手房带押过户需要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房地产买卖合同、原贷款银行同意注销抵押权等材料。

  东莞办理二手房带押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抵押权注销登记);

  2.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存量商品房转移登记);

  3.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抵押权首次登记);

  4.房地产买卖合同(部门信息共享获取);

  5.卖方的不动产权属证书(通过系统核发电子证书的,由登记机构通过信息共享获取,无需申请人提交);

  6.房地产他项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通过系统核发电子证书的,由登记机构通过信息共享获取,无需申请人提交);

  7.原贷款银行同意注销抵押权的材料(收原件):

  8.抵押合同与主债权合同(收原件);

  9.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材料(核原件),如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相应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10.双方贷款银行的营业执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部门信息共享获取);

  11.银行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12.完税凭证(部门信息共享获取)。

  ※若企业申请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需提供已盖章的《小微企业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原件。

  注意事项:如申请人提交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应根据登记机构要求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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