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出租屋房东有哪些治安责任?

导语 对于出租人以小时、天数为租期出租房屋的,应当安装租住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即时采集和报送租住人员基本信息,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制度。

  东莞出租屋房东有哪些治安责任?

  出租人以小时、天数为租期出租房屋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安装租住人员信息采集系统;

  (二)即时采集和报送租住人员基本信息;

  (三)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制度。

  时租日租出租屋等旅宿场所接待未成年人“五必须”要求

  (一)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信息;

  (二)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

  (三)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

  (四)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

  (五)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以下可疑情况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1.成年人携未成年人入住,但不能说明身份关系或身份关系明显不合理的;

  2.未成年人身体受伤、醉酒、意识不清,疑似存在被殴打、被麻醉、被胁迫等情形的;

  3.异性未成年人共同入住、未成年人多次入住、与不同人入住,又没有合理解释的;

  4.其他可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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