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住房公积金缴存指南

公积金缴存是由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个人公积金缴存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

缴存登记办理

单位缴存登记(线上办理)

一、办理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未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

二、所需材料

零资料。

三、办理流程

1.广东政务服务网线上渠道办理:单位法人通过账户密码、人脸识别或数字证书等方式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zwfw.gov.cn/),选择“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缴存登记业务”,点击“在线审办”;或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2441900752053420A3442014055001),点击“立即办理”快捷办理。

2.一网通办:登录网址(http://qykb.gdzwfw.gov.cn/qcdzhdj/),选择“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办理。

3.粤商通app:登录粤商通app,选择“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办理。

四、办理地点

广东政务服务网、一网通办和粤商通app。

五、办理时限

资料审核无误,当天办结。

六、备注

1.单位应确定一种统一的单位缴存比例。

2.单位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时应确定初缴年月、初缴人数、缴存精度、缴存比例等缴存信息;初缴年月、初缴人数成功录入系统后无法修改,请慎重填表。

3.广东政务服务网线上渠道办理的,单位账户须达到可信等级四级或五级。可信等级四级: 根据可信信息库核验实人、实名、实证三者一致;可信等级五级: 由更具保障性的方式例如数字证书、窗口现场核验等核验实人、实名、实证三者一致。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登记

一、办理条件

1.不属于法定缴存范围的单位在岗职工;

2.自愿遵守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3.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4.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三、办理流程

一岗办结。

四、办理地点、时间

线上: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2.招商银行官方APP;

线下:归集银行的公积金服务网点;

线下网点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办理时限

资料审核无误并通过公安联网核查后,当天办结。

六、联系电话

0769-12329或0769-12345。

七、备注

1.缴存登记业务办理成功后,职工须按顺序完成以下业务:1.联系电话变更;2.灵活托收账户办理;

2.本指南是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的缴存登记业务。

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均不应低于职工缴存基数的5%,不高于12%。

缴存比例应为1%的整倍数。每个单位只能有一个缴存比例。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应不低于单位缴存比例。

注:单位可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经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在规定范围内设定或调整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缴存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第二个月的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新调入当月工资。

职工的工资构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由公积金中心适时调整并公布。2023年度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为1900-27391元。2024年度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暂未公布。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在同一个单位每年只能调整一次,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当调整至规定范围内。单位可在全年任意一个月份调整基数,但因调整基数计划原因造成职工当年少缴的,应同时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

个人缴存凭证打印

(一)办理条件:

1、此业务可本人办理,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的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如当事人死亡并身份证件已注销的,可用死亡证明文件代替。

2、职工本人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与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中的证件类型一致。

(二)所需材料:

1、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当事人死亡并身份证件已注销的,可用死亡证明文件代替)。

2、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

(三)办理流程:

本人/代办人申报→中心办事处窗口/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办结。

(四)办理地点、时间:

1、中心办事处窗口

办理地点:【市民服务中心】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原会展中心)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一楼不动产公积金业务区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常平办事处】东莞市常平镇园林路2号常平镇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塘厦办事处】东莞市塘厦镇爱民街3号塘厦镇综合服务中心二楼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虎门办事处】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富民商务中心15楼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石龙办事处】东莞市石龙镇龙城二路8号石龙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

办理地点: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办理方式:

中心办事处窗口办理或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办理。(点击查看网点)

(六)办理时限:

资料审核无误,当天办结。

(七)联系电话:

0769-12329或0769-12345。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东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东莞公积金最新政策,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公积金各类提取/贷款办理指南,以及公积金账户查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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