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港澳通行证旅游签证办理指南

  本文为大家介绍东莞办理港澳通行证旅游类签证的详细流程,包括需要准备的材料、需到达到的条件等。东莞怎样办理港澳通行证个人旅游签注,东莞本地宝为你解答。

签注类型

香港:3个月一次、3个月两次、1年一次、1年两次

澳门:1年一次、3个月一次

目前(2023-10-9),智能机只能办理香港:一年一次或三个月一次签注;澳门:一年一次或三个月一次签注

办理材料

(一)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表上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规格48*33mm或40*33mm)一张,提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技术要求的《数码相片回执》。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1)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可提交本人户口簿;

(3)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3、申请人是(公务员、银行工作人员)、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的,或者纳入国家工作人员管理(具体由组织人事部门决定)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即:政审表)

【注意】政审表的有效期为3个月。另外,市直各部门、各镇街园区等由市委组织部负责报送敏感人员数据的单位,自2016年11月起均已启用“东莞市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批和证照管理信息系统”,2016年11月前单位已审批的政审表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2016年11月1号起统一由审批系统打印政审表。如政审表中标明出行时间的,除按以上规定执行外,需在标明的出行时间前到出入境提交申请。

(二)持有港澳通行证,没有办理过任何签注,首次申请个人游: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规格48*33mm或40*33mm)一张。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1)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可提交本人户口簿;

(3)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3、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

4、申请人是(公务员、银行工作人员)、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的,或者纳入国家工作人员管理(具体由组织人事部门决定)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即:政审表)

点击下载: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

1.网上提前预约申请。预约渠道为“广东出入境”微信公众号。

2.打印《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领号:现场领号排队。

4.窗口受理: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8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制作证件: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7.发放证件: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

自助办理:

采集人像→到自助申请机填表→到复印区复印证件等相关材料→到叫号机取号,等待叫号办理→在受理窗口进行指纹核验→最后到缴费窗口缴费。

另:如果有快递需求,请注意办理快递。

办理时限

1、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7个工作日。(注:调查、速递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内)

2、已持有港澳通行证,首次申请个人游:7个工作日。

急事急办(需到市局办理):对于赴香港或者澳门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事由急需赴香港或者澳门的申请,可以按照急事急办的工作原则,优先予以办理。(调查、速递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内)【可停留时长具体以窗口告知为准】

收费说明

自2019年7月1日起,《往来港澳通行证》每证收费60元人民币;一次签注每项15元人民币; 二次签注每项30元人民币。(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收费依据:

计价格[2002]1097号文、发改价格[2005]77号文

缴费方式:

(1)持银联卡在出入境办证大厅缴费;

(2)到市内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或者建设银行的任一营业网点缴费;

(3)登录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或关注“广东出入境”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支付。

  (4)通过微信、支付宝缴费。

取证方式

1、未申请快递的,统一在市局取证。以下的除外:

东莞市市民服务中心和长安、塘厦、常平、大朗、石龙、道滘、寮步、清溪、横沥等分局办理未选择邮寄的,可在分局取证。

2、市局取证机只能领取卡式通行证。

3、取证所需材料: (卡式)

①自行取证:身份证原件、受理回执原件;

②委托他人取证:申请人及取证人身份证原件、受理回执原件。

注意:

1、未满16周岁的,需提供父或母其中一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如身份证原件以及受理回执丢失,请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户口簿、临时身份证等)到东莞市公安局办事大厅发证窗口登记领取。如选择邮政速递服务的,待证件制作完成后邮政公司将寄送申请人。

办事窗口

1、东莞市市民服务中心:东莞市南城街道新城社区鸿福路199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东莞市公安局各分局出入境窗口受理业务一览表(可点击查看

分局办公时间可建议市民咨询分局。

注意:可以在任意一个就近的分局办理。

温馨提示

1、卡式通行证有效期10年,未满16周岁的有效期为5年。

2、本省户籍的出入境登记备案人员,只要符合办理条件,亦可在东莞申请、换发、补发港澳通行证。

3、《数码相片回执》的有效期为一年

4、所有申请人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须本人提交申请办理。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由监护人陪同提交监护证件(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须在申请表上签署监护人意见和自助查验通关声明;如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意见和声明仍由监护人签署,并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注意:无论老人、小孩,必须本人办理。】

5、2014年5月20日起签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16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均应当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指纹除外;对16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的意见是否采集指纹。

6、因小孩的父母无法回国,由其父母其中一方写一份委托书声明(写明被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人携带小孩、声明书及办理港澳通行证相关材料到办证大厅办理(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2012年5月15日起市局及各分局出入境窗口实施《往来港澳通行证》个人游再次签注无纸化申请。申请人不再需提交申请表、照片、身份证件复印件等资料,只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到前台并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即可受理。(持非我省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在我市申请签注除外)

8、办理港澳通行证、赴台证、护照可以用一张数码相片回执。

9、持空白港澳通行证首次申请个人游签注不可在智慧一体机办理。

备注:

2018年7月1日起,东莞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全市34个出入境窗口受理点,全面推行实施出入境预约办证服务。

(1)外国人、港澳台居民相关出入境业务;港澳个人游、赴台团队游等可在智慧一体机设备办理的续签业务;符合急事急办条件的;65岁以上老人办理本人出入境业务的,可不经预约直接到现场办理。

(2)各位申请人可以通过打开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关注微信公众号“广东出入境”或登录广东省公安出入境政务服务网(http://gdga.gd.gov.cn/crj/)等方式提前预约办证时间和办证地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东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中发送【港澳】,即可获取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办理预约入口+办理攻略(条件/材料/流程/时限/费用),以及自助签注机地点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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