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入户的问题?

导语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父母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问:我今年在东莞虎门买了房子,想把我老婆的户口迁下来,还有我孩子已经1岁3个月了,还没有上户口,可以跟着我老婆的户口吗?

  答:根据户口登记条例有关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父母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建议来信人应先办理小孩随父申报出生登记,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若来信人为本市户口,其应按购房入户条件申请将本人及小孩户口迁移至房屋所在地建立家庭户,再按夫妻投靠入户条件申请配偶投靠入户。若来信人一家人户口不在东莞,可通过引进人才或积分制入户东莞,应分别向市人力资源局或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咨询。符合条件引进的人才或获得积分制入户资格的申请人,随其居住、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办理随迁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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