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退休金申领办理指南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

申领条件

已满缴费年限:

1.年龄条件:正常退休的男60满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男满55周岁,女干部满50周岁,女工人满45周岁,因病提前退休的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

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种类

2.参保条件:社会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未满缴费年限:

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不满足退休的缴费年限条件且不办理转移手续

办理材料

已满缴费年限:

1、参保人本人签名确认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一份;

2、小一寸近期彩照一张;

3、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4、如代办退休手续的,需提供参保人本人签名的有效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5、⑴事业单位的国家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干部退休通知书》或《干部退休审批表》原件(无需提供照片);⑵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需在到达提前退休年龄前三个月前来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并附上参保人本人档案;⑶因病提前退休的,除提供以前有关病历外,还需按有关规定附上县级以上医院(我市县级以上医院是市中医院和市人民医院)近期三个月内有关病种病情诊断证明书和检查报告;患精神分裂症的必须附上县级以上精神分裂症的专科医院(我市精神分裂症专科医院是第七人民医院即原新涌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和检查报告的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同时,填写《东莞市伤病职工(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介绍信》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鉴定。

6、未换领社会保障卡的,需提供参保人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储蓄卡的原件;

未满缴费年限:

1、参保人本人签名确认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一份;

2、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3、未换领社会保障卡的,需提供参保人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储蓄卡的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

参保人本人向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或镇(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提出申请。

2.受理

受理员当场对纸质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接件受理员审查申请材料,一般情况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办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予以受理;申办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接件受理员不予受理,告知申办人补齐资料。

3.审核

初审通过的,受理员在系统录入有关资料,进行待遇核定,确认系统的核定结果正确后,在系统提交复核员复核,业务复核员对有关的待遇条件进行全面复核,复核签名后,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等资料反馈申办人签收确认。

4.结果

申办人当场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并从办结业务起15个工作日后凭社会保障卡或存折到所在银行网点领取待遇。

办理地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东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可获东莞养老保险缴费、转移等指南,还可查询养老金发放标准、发放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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