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注销户口办理指南

  因不同情况需要办理户口注销的,本文为您整理户口注销办理条件、材料和流程等详细信息,方便大家办理户口注销事项。

办理条件

本市户籍居民死亡,其户主、亲属、抚养人或知情人可为其申报死亡登记。当户主、亲属、抚养人无法履行申报注销户口登记时,由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负责申报注销户口登记。

办理材料

(一)基本材料

申报人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死者居民身份证.收原件或剪角后返还申报人,验原件。

死者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二)其它情形及需提供的材料

1.1在国内死亡的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死亡证,验原件。

1.2看管场所内死亡

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公函。收原件。在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等看管场所内死亡的提供。

1.3港澳台地区死亡

港澳台地区死亡证明文件。验原件,收原件。死亡证明文件为外文版的,需提交中文版翻译件及翻译公证书。

1.4国外死亡

死亡材料。验原件。

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验原件。

我驻外使领馆的领事认证件。或我国缔结的条约认可的其他证明、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验原件。

办理流程

(一)户主、亲属、抚养人或知情人在为死者办理殡葬手续前, 在“i莞家”微信公众号选择事项“凭《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预约到就近地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办证大厅)或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提交办理材料。

(二)受理机关现场受理、审核,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办理地点及时限

办理时限

8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1、就近地镇街(园区)户政办证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大朗、凤岗、塘厦、谢岗、清溪、桥头、横沥、企石、石排、茶山下午14:30-17:30);

周六: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东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中发送【入户】,即可获取各类入户东莞的方式(二五入户+人才入户+投靠入户+工人入户等),以及详细办理指引和办理入口!想入户东莞的别错过啦!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