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 籍地计划生育证明(格式+下载)

导语 东莞市积分入户所需户籍地计划生育证明格式和下载地址

无标题文档

户 籍 地 计 划 生 育 证 明
(用于申请东莞市人才入户、积分制入学)
育 龄 人 员 情 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婚姻
状况
结婚年月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详细地址
(夫) 年 月 年 月
(妻) 年 月 年 月
生育(抱养)子女情况 超生处理及落实节育措施情况记录
孩次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策内/外 超生子女 个,应征收社会抚养费 元;
年 月 日,发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
年 月 日,已征收社会抚养费 元;
(□是、□否)征收完结。
年 月 日,落实(□上环、□女结扎、
□男结扎)。
1 □男 □女 年 月 □内 □外
2 □男 □女 年 月 □内 □外
3 □男 □女 年 月 □内 □外
4 □男 □女 年 月 □内 □外
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户籍地证明意见 户籍地村(居)委会(或单位)意见 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意见
经办人签名: 1 经办人签名: 1
年 月 日(盖章) 年 月 日(盖章)
备注

  说明:

  1、本表为东莞市统一格式的户籍地计划生育证明,申请人须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内容,并携本证明到

  户籍地相关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加具意见并盖公章。

  2、如申请人户籍地另有格式,亦可按当地格式出具计划生育证明,但须包括以下内容:

  ⑴基本资料:本人或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户籍地址、身份证号码。

  ⑵婚姻状况:包括“未婚”、“已婚”、“丧偶”、“离异”,注明结婚日期。

  ⑶生育情况:已生育子女的,注明子女数量、各子女的出生日期和政策属性;未生育子女的,

  注明“已婚未生育子女”或“未婚未生育子女”。

  ⑷落实措施情况:落实措施的类型和日期。

  ⑸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如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注明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发出日期、应征

  金额、已征金额、征收日期、是否征收完结。

  ⑹相关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加具意见并盖公章。

  【2016年入户】《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实施细则》

  【2016年入户】《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实施细则》

  【2016年入户】《东莞市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实施细则》

  【2016年入户】《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政策全文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