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准入及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申请表

人才资格审核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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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申请人填写,适用于条件准入类及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类)

申请人基本情况

姓名: 籍贯: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出生年月: 年 月

最高学历: 婚姻状况: 政治面貌: 民族:

现在莞工作单位: 原人事关系所属人力资源部门:

转移户口:□是 □否 转移人事关系:□是 □否

现居住地址:

现户籍详细地址:

现户籍登记机关:

拟迁入户的户主姓名(集体户无需填写):

拟迁入户的户主是申请人的: □本人 □配偶 □子女 □父母 □祖父母 □外祖父母 □集体户

拟迁入地详细地址:

拟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

拟选择人事关系代理单位: □市人才管理办 □中心镇(园区)分局

配偶及子女情况

姓 名

与申请人关系

性别

公民身份证号码

是否随迁

申请所需资料:

必需提供的基本资料

1、□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 □广东省居住证 或 □东莞工作单位出具的《引进人才证明》。

2、□计划生育证明(已经入户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并符合人才入户资格)。

3、在莞就业、经商证明材料(四选一)。

(1)□在莞就业,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在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已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3)□经商,已提供设立组织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已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4、选择入户地依据材料(四选一)。

(1)□迁入自有房产(含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提供房产证或房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2)□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工作单位户口簿扉页及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3)□迁入工作镇街新型社区的,此项无需提供资料;

(4)□迁入工作镇街其他直系亲属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房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入户方式二选一

(一)条件准入入户

1、 □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提供证书,在官方网站进行查验

○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若证书未能在官方网站查验时)

2、 □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提供证书,在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作出查验

○提供证书及原发证机关出具证书验证证明

3、 □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提供证书,在入户政策指定的网站作出查验

○提供证书及原发证机关开具证书验证证明

4、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在学信网查询验证 或 ○提供学历验证证明

5、 □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

○提供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6、 属于以下三项条件之一的,且在东莞缴纳3年以上社会养老保险

□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

○提供证书,在入户政策指定的网站作出查验

○提供证书及原发证机关开具证书验证证明

□具备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在学信网查询验证 或 ○提供学历验证证明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 ○在学信网查询验证 或 ○提供学历验证证明

7、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在学信网查询验证 或 ○提供学历验证证明

8、 □本省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提供本省职校或技校毕业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9、 □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

○提供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出具的资格审查证明

10、□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

○提供居民身份证

11、□在莞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1年以上、依法纳税、吸纳就业5人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税务登记证 ○企业参保员工名单

12、□符合下列条件的表彰奖励人才

○获得省(广东省委、省政府)部级以上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

○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奖励(包括优秀新莞人、“两新”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两新”组织优秀党组织书记、见义勇为好市民);

○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等功,退役后在莞连续工作满1年、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

○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退役后在莞连续工作满2年、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2年的;

○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退役后在莞连续工作满3年、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的;

○近5年由我市人力资源部门推荐参加国家、广东省或我市人力资源部门主办或与部门、行业组织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

13、□博士后研究员

(二)企业自评

人才入户

在符合自评资格的企业中从事技术岗位或担任中层以上管理职务,在该企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提供《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入户推荐表》:

□最近24个月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累计满1000元;

□在该企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参加市、镇举办的技能竞赛并获得奖励;

□在该企业工作期间获得镇街以上表彰奖励;

□近5年由所在企业选派参加国内外培训或在职教育并取得证书;

□企业紧缺技术岗位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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