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驾驶证实习期满怎么进行教育考试?

导语 东莞本地宝为你整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满教育考试业务指南,实习期满的驾驶人需要携带下述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

  一、所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我国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2)境外人员提供(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居民):

  ①、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

  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提供我市公证处公证的中文翻译文本或者东莞市翻译中心的中文翻译文本,或者其他翻译公司的中文翻译文本及翻译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台湾籍驾驶员提供台胞证原件及复印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最后一次出入境记录(复印件),港澳台居民除外;

  ③、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各镇区公安分局办理);

  ④、护照居留签注(有效期为三个月以上)复印件,港澳台居民除外;

  2、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广东省机动车驾驶证数码照相回执(办理业务日前6个月内有效),四张驾驶证近期专用相片(小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与回执相片一致)

  二、办事流程

  步 骤

  业务岗位

  办理地点

  第1步

  审核资料、出具学习单

  车管所业务厅26号窗开具实习期接受教育凭证

  第2步

  接受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车管所二楼驾驶人审验窗口登记

  第3步

  受理并预约考试时间

  车管所业务厅26号窗窗口——银联卡刷卡缴费

  第4步

  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

  东莞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二楼考试室(

  第5步

  成绩复核录入系统

  考试成绩单交回到车管所业务厅26号窗

  第6步

  打印证件

  驾驶证交车管所26号窗口

  第7步

  领回驾驶证

  三、收费标准:无需收费。

  四、办结时限:申请人当日办结

  五、法律依据及相关规定: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规定:

  第七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实习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附件5)。

  第七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六、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七、业务咨询电话:12345;监督投拆电话:22298929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东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驾驶证】可获东莞驾驶证期满换证、遗失补办等相关业务办理指南,以及驾驶证自助体检机地址/费用/使用步骤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