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房产入户迁移入户办理指南(材料+时效)

导语 东莞本地宝为你整理东莞房产入户办理指南,需要办理市内迁移入户和购买房产迁移的可以看看

  市内购买商品房、市内迁移入户。此类迁移属市内户口迁移范畴,其中购买商品房入户适用于在我市购买了商品房后的户口迁移,房主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请将户口迁到该商品房中,但要注意的是每个新购房产只可申请一次市内购房入户

简单来说,就是你已经入户东莞了,然后购买了房产,将自己落在别处的户口落在自己的名下。

  申请所需要材料主要包括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申请人及随迁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以及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能清楚反映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市内户口迁移主要是针对在我市户籍居民因购房(商品房除外)、建房、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离异原因的市内户口迁移,申请所需要材料主要包括有:申请人及随迁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关系证明,如迁入自建房的还需提供房产的房产证或土地证(不动产权证)。

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复印件
份数 份数
1 房产证或《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 验原件收复印件,《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有效期在3个月以内 1 1
2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验原件收复印件 1 1
3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验原件收复印件 1 1
4 随迁人员居民身份证 验原件收复印件,16周岁以下可不收居民身份证 1份/人 1份/人
5 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 验原件收复印件 1份/人 1份/人
6 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关系证明 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居民户口簿》或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证明材料收原件 1份/人 1份/人

  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收费:不收费

  办理流程

  由入户地公安分局受理,经审批同意后,通知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和受理回执到入户地公安分局办理入户手续。

  相关提示

  1.商品房的用途为办公的不能办理户口迁入;

  2.经公安机关批准同意办理后,申请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90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放弃入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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