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石排镇非莞籍中小学生参加医保方案解读

导语 东莞本地宝为你整理东莞石排镇非莞籍中小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18年12月7日,石排镇人民政府印发了《石排镇非莞籍中小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

  为做好我镇非莞籍中小学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切实维护我镇非莞籍中小学生的医保权益,使政策规定能够家喻户晓,消除群众顾虑,营造参保登记的良好氛围,切实把这一惠及广大非莞籍中小学生的政策落到实处,同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做好统筹协调,推进工作开展,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东府〔2018〕120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制定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标。明确了《实施方案》的制定目的和预期效果。通过将我镇非莞籍中小学生纳入到我市医疗保险制度这个保障体系中,让非莞籍中小学生平等享有医疗保障,不断增强非莞籍人员的归属感和幸福感,更好地服务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第二部分是我镇非莞籍学生参保预算情况。一是参保条件:父母任意一方,在我市连续参保缴费满一年以上的参保职工,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及高中阶段就读的具有非本市户籍的子女全部纳入参保范围。二是参保预算:从今年10月起,不论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所有符合条件的非莞籍中小学生可自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与我市城乡居民同等参保缴费同等享受待遇同等享受财政补助。三是参保缴费:非莞籍学生参保缴费标准参照本市城乡居民缴费标准执行,即学生个人缴费为40.09元/月,财政补贴为53.45元/月。四是参保待遇:非莞籍中小学生参保并足额缴费后第三个月起可享受社区门诊、住院及特定门诊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部分是工作安排。一是宣传动员阶段,由石排社保分局、教育办联合召开动员会议,传达非莞籍中小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石排社保分局利用公示栏、电视广告、互联网站、微信及微博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告、宣传;石排社保分局牵头举办培训班。二是参保登记阶段,由学校负责收集有参保意愿的学生资料反馈给石排社保分局,由石排社保分局核定参保资格,最后由学校统一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参保手续并代收代缴社保费。

  第四部分是工作要求。由石排社保分局负责宣传发动、意见收集及业务培训;由镇教育办负责协助石排社保分局做好宣传发动;由石排财政分局负责做好资金预算。

  三、《实施方案》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实施方案》由石排社保分局负责解读,联系电话:0769-8132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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