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导语 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达到规定缴费年限且未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可申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人达到下列条件之一,且未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城乡居保待遇:

  (一)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二)我市实施原城乡居保时(即2012年12月)距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按规定逐年缴费至年满60周岁的,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三)我市实施原城乡居保时(即2012年12月)已年满60周岁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四)年满60周岁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申请继续缴费;继续缴费至65周岁仍未达到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15年后,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东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民医保】可获2024年东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知+缴费入口,以及参保指南(条件/费用/流程)+咨询电话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