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异地就医申报指南
哪些人可以申办异地就医
退休异地安置或者常驻异地(不含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工作的参保人可以申请异地就医。
如何申办异地就医
注:参保人到选定医院外的其他医院(包括东莞市内、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基本医疗费按未经转院处理。
申报生效后,原则上一年内不予变更。因此,请在选择医疗机构时慎重考虑。
哪些情况可以变更已选定的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如何办理手续?
异地居住(工作)一年以上,迁移新居住地的,或原选定的医疗机构不能满足就医需要的,经社保经办机构确认,按初次申办异地就医手续的规定和要求,重新填写《申报表》,并交回原《申报表》。
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申报异地就医生效后,医疗个人账户金额如何使用?
退休人员的医疗个人账户,从2007年1月起,通过广东发展银行直接划入其社保IC卡金融账户中,参保人可凭社保IC卡或对应存折到当地广东发展银行支取现金;
在职人员医疗个人账户,必须提供合法合规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处方(或门诊病历、用药清单)、检查报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社保部门办理冲卡;
本人不能亲自办理而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持上述资料及有效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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