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参保人异地就医办理流程

导语 东莞参保人进行异地就医,需要参保人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然后选定已接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

  东莞参保人进行异地就医,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一是参保人完成异地就医备案;二是选定已接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三是参保人在选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异地就医、结算。异地就医报销流程如下:

  第一步:备案

  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主要有两种渠道:

  到本市医保经办机构的前台进行线下办理;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粤医保、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等平台,进行线上异地就医备案。

  第二步:定点

  按照参保地的相关规定,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人员住院就医的不需要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如备案人员同时患有门慢门特病种的,参保人必须在备案地选定符合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异地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方能继续进行后续门慢门特病种就医及费用结算。

  参保人可以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站、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3种途径,查询实现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第三步:结算

  按照规定,完成登记备案后,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在备案地已接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医疗机构住院和异地急诊住院人员在所备案的异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可按本市同级定点医疗机构待遇标准支付;转院人员按转院相关规定享受待遇。

  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时,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按照“就医地目录”规定,对每条费用明细进行费用分割,再按照“参保地政策”规定计算出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以及各项医保基金支付的金额。

  参保人根据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票据,只需结清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照规定支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东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中发送【异地就医】即可获取东莞异地就医办理指引,办理入口和报销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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