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异地就医结算没有备案可以吗

导语 因紧急救治和抢救需要,在参保市以外医疗机构门诊就诊、住院的人员,可就诊后补办备案手续。

  如果突发疾病需要就医,来不及备案怎么办?

  《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试行)》对此有明确指引,因紧急救治和抢救需要,在参保市以外医疗机构门诊就诊、住院的人员,可就诊后补办备案手续。

  急诊住院当次入院有效。急诊门诊后因病情需要继续门诊或住院治疗的,急诊之日起10日内无需再次备案。

  《规程》明确,参保人员凭医保电子凭证或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已开通省内跨市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

  参保人员省内跨市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用耗材目录及支付标准等有关规定;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以及生育保险待遇等执行参保市政策。

  《规程》要求,符合资质的就医市定点医药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门诊特定病种就医服务,应当确认参保人员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信息,结算相应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同时享受普通门诊和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接诊医师应当分别开具单独的普通门诊和门诊特定病种处方,定点医药机构应当分别予以结算;参保人员同时享受多个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接诊医师应当按照病种分别开具单独的门诊特定病种处方,定点医药机构应当分别予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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