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人才购房补贴是直接给钱吗?

导语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将补助名单和市级资金下达至各镇街(园区),由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各镇街(园区)财政分局将市级和本级资金拨付至申请人账户。

  购房补贴不是直接给钱的。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将补助名单和市级资金下达至各镇街(园区),由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各镇街(园区)财政分局将市级和本级资金拨付至申请人账户。

  特色人才申领购房补贴应符合以下条件:

  (1)特色人才(包括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在我市范围内享受过房改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等购房优惠政策,且未在本条规定的时间之外在我市购买过商品住房。

  (2)在首次获认定、评定为特色人才之日(含当日)起及之前的183日内,以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义在我市首次购买首套商品住房,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3)获认定、评定为特色人才当月(含)后,须在我市连续工作满12个月,在申请购房补贴时仍在我市工作。工作情况以在我市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和个人工薪所得税情况为准。

  采用柔性引进的特色人才,获认定、评定为特色人才当月(含)至申请购房补贴当月(含)的期间须满12个月,且期间应符合相应在莞工作时间要求(特级人才每年达到6个月以上,其他类别人才每年达到9个月以上)。

  在《实施办法》实施前,已享受完我市原特色人才购房补贴的,不做新旧政策差额补偿;正在享受我市原特色人才购房补贴的,继续按申请时的原特色人才购房补贴标准执行,不做新旧政策差额补偿。原特色人才购房补贴标准是指《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暂行办法》(东委发〔2013〕8 号)或《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东府〔2018〕32 号)规定的购房补贴标准。原购房补贴申请通过的,按5年等额发放,除第1年的购房补贴发放无需特色人才再次提出发放申请外,接下来连续4年,每年均需另行提出一次购房补贴发放申请。因申请人或所在单位原因中途未提出申请的,相应年度购房补贴不予补办。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东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中发送【购房补贴】即可获取东莞人才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申请攻略(条件、材料、补贴标准)。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