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导语 缴存基数不高于东莞最高缴存基数(当前为27391元)、不低于东莞最低工资标准(当前为1900元),缴存比例不低于10%、不高于24%。

  根据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试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相关内容,在缴存比例方面是由缴存人员自行确定的。

  1、灵活就业人员在限定范围内可自行确定每月缴存金额。限定范围为:缴存基数不高于东莞最高缴存基数(当前为27391元)、不低于东莞最低工资标准(当前为1900元),缴存比例不低于10%、不高于24%。

  2、已经开设了单位账户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可根据个人工作实际及意愿,选择继续以单位在岗职工或转为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未开设单位账户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3、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统一采用委托银行划扣的方式,自起缴月份起,按协议书约定每月8日、24日先后发起自动托收,划转金额为缴存人本月的应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托收失败,公积金中心将有短信通知缴存人,缴存人自主发起缴存从而确保正常汇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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