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门诊特定病种现场结算流程

导语 参保人带上有效身份凭证、《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批复意见》或《门慢门特登记表》原件在选定的定点医药机构门诊收费处办理结算。

  申请条件

  1.参保人经医保部门核准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2.到联网门诊特定病种选定医药机构就医;

  3.就医病种为核准的门诊特定病种。

  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凭证(电子医保凭证、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批复意见》或《门慢门特登记表》原件1份。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到门诊特定病种选定医药机构门诊挂号处通过现场方式提出申请或网上挂号预约,按要求提交《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批复意见》(或《门慢门特登记表》)及有效身份凭证到选定医药机构就诊。

  2、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时做出是否受理门诊特定病种现场结算决定。经审查,参保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门诊特定病种结算;参保人因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工作人员告知不予受理门诊特定病种现场结算原因;参保人因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参保人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身份信息核实工作。

  4、门诊特定病种现场结算,工作人员对符合结算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办理现场结算,完成现场结算报销后,参保人支付个人自付金额,领取相关单据;因不符合结算资格或标准的不予办理现场结算,工作人员告知不予办理现场结算原因;因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办理现场结算,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办理地点

  选定的定点医药机构门诊收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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