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东莞凤岗镇安居房锦上花园配租申请(条件+对象)

导语 东莞凤岗镇安居房锦上花园申请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和住房困难人员。

  2025东莞凤岗镇安居房锦上花园配租申请(条件+对象)

  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和住房困难人员。

  (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各类人才:

  1.申请人在我镇工作,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在本市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

  (2)取得三级/高级工或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中级职称或以上职称等级;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未在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人才住房等优惠政策。

  (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职工:

  1.申请人未满35周岁,且在我镇工作未满5年(以由我市用人单位缴交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时间计算),并在我市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2.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按夫妻双方和共同生活子女计算)应低于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的4倍(含4倍),其中,单身不带子女的人员按1.5人计算平均月收入,共同生活子女是指未成年或虽已成年但未具备稳定收入来源的子女;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未在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人才住房等优惠政策。

  (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人在我镇工作,累计缴交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满5年(以由本市用人单位缴交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时间计算);

  2.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按夫妻双方和共同生活子女计算)应低于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的4倍(含4倍),其中,共同生活子女是指未成年或虽已成年但未具备稳定收入来源的子女;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未在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人才住房等优惠政策。

  (四)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住房困难人员: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人才住房等优惠政策;

  2.申请人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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