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内居住迁移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导语 东莞市内居住迁移怎么办理?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提交哪些材料,东莞本地宝为你整理办理指南,详见正文。
东莞市内居住迁移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市内居住迁移:
1.我市户籍居民拥有房屋所有权或居住权,其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可单独迁入该房屋,也可一并申请办理迁入该房屋;属集体户迁家庭户的,原同一集体户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一并迁移;经迁入家庭户户主同意,原同一家庭户内的其他亲属或非亲属人员市内无所有权或居住权房产的,其户口也可一并迁移。
2.家庭户居民因离婚、征收、拆迁、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地址房屋所有权或者居住权,应将户口迁到所有权或者居住权房屋;在市内无所有权或者居住权房屋、且不具备市内亲属投靠条件的,其本人及户内家庭户成员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当地村(社区)公共集体户或公安机关指定集体户。
3.单位集体户内人员因辞职后无新工作单位,且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在本市均无所有权或者居住权房屋的,可申请迁入当地公共集体户。
4、户口在市人才公共户的居民,同时符合以下四种情况的,可迁移至居住地园区、镇街新型社区集体户:
(1)在本市无稳定就业(未在我市用人单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2)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在本市无所有权或者居住权房屋;
(3)配偶、子女、父母均不在本市家庭户,即不能办理市内三投靠;
(4)在市内同一园区、镇街连续居住半年以上或近一年内在市内同一园区、镇街累计居住半年以上。
所需材料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在 “i莞家”平台(含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APP,下同)或“粤居码”微信小程序上预约到受理机关提出申请,提交办理材料。
(二)受理机关现场受理、审核,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相关提示
(一)拥有居住地址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包括以下情形:1.拥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含房屋产权证、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房屋、土地在登记中需为住宅类用途);2.属工作单位安排、分配住房,且能提供工作单位房屋产权证明及同意安排(分配)居住证明;3.属拆迁安置、征收补偿或农民公寓等房屋,且能提供本人与政府职能部门、村(社区)委员会签订协议等证明材料;4.持有效居住权合同。
除情形1拥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外,非原籍居民购买农民安居房的,不予办理户口迁入。
(二)房屋未确定村(社区)管理的,不予办理入户至房屋地址,但可先迁入该房屋所在地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指定集体户,待房屋确定村(村区)管理后,再办理户口迁入房屋地址。
(三)入户地址统一使用标准地址,标准地址由公安部门负责编制。
(四)家庭户居民因离婚、征收、拆迁、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地址房屋所有权或者居住权,应将户口迁到所有权或者居住权房屋;在市内无所有权或者居住权房屋、且不具备市内亲属投靠条件的,其本人及户内家庭户成员按以下情形办理户口迁入集体户:1.经其工作单位同意,可以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2.工作单位未设立集体户口或不同意迁入的,可以申请迁入当地村(社区)公共集体户或公安机关指定集体户;3.经房屋所有权或居住权人提出申请,对拒不迁出户口或者无法通知的,公安机关履行告知程序后凭调查材料将该户口迁入当地村(社区)公共集体户或指定集体户。
在市内无所有权或者居住权房屋、且不具备市内亲属投靠条件的,申请迁入集体户的,需在现场办理时填报或在“莞家政务”预约时填写《家庭户迁入集体户声明承诺书》。
(五)工作单位集体户口人员辞职、工作变动离开该工作单位的,或该单位转制、关闭等失去集体户设立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出该工作单位集体户,拒不迁出户口或者无法通知的,经工作单位或集体户户主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履行告知程序后,凭调查材料将该户口迁入当地村(社区)公共集体户或指定集体户。
(六)因离婚或其他原因,致使相关当事人以“非亲属”、“其他亲属”关系空挂在家庭户内,户主或房屋所有权人提出将其迁出,其拒不迁出户口或者无法通知的,公安机关履行告知程序后,凭调查材料将该户口迁入当地村(社区)公共集体户或指定集体户。
(七)父母的范围包括: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岳父、岳母、公公、婆婆。
(八)《民法典》实施后将要推出的居住权合同作为房产认定的依据之一(具体办理条件待居住权相关司法解释和实施细则出台后,再进一步明确)。
(九)如果确实不能提供亲属关系材料(包括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公证书、独生子女证、亲属关系公证、能清楚反映关系的居民户口簿、亲子关系鉴定、能反映亲属关系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档案材料)的,可以在现场办理时先书面如实作出承诺,公安机关将根据承诺先行受理,再开展户籍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办理。承诺方式办理只适用市内户口迁移业务,且要求申请人、关系人双方均为本市户籍,双方关系仅限于亲生父母、亲生子女关系。
办理窗口
就近的公安综合窗口(市民服务中心或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区、中堂公安分局办证厅)。
审批时限
即来即办。
办理收费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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