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2011年中考报名指南

  我市今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下简称“学业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3月21日至3月24日确认报名数据截止时间为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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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东莞中考网上报名工作流程图

  二、报名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报考。

  (一)具有我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但具有我市户籍的初中重读生(包括已经毕业和读完初三课程无故不参加毕业考试,或已读完初三第一学期无故停学半年的返校复读者)不得报考面向全市招生的普通高中(不含面向本镇街招生部分)。

  (二)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下列情况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有所限制。

  1.具有我市户籍的初中重读生(包括已经毕业和读完初三课程无故不参加毕业考试,或已读完初三第一学期无故停学半年的返校复读者)不得报考第一批录取学校志愿。

  2.在我市就读的本省非东莞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填报志愿时允许报考我市民办普通高中,部分公办中职学校和民办中职学校,省高等学校五年制高职高专、部属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跨市中等职业学校,省市技工学校。

  3.在我市就读的外省户籍(不含港澳)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填报志愿时只允许报考省高等学校五年制高职高专、部属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跨市中等职业学校,省市技工学校,本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4.在我市就读的港澳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填报志愿时只允许报考我市民办普通高中及公民办中职学校,省高等学校五年制高职高专、部属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跨市中等职业学校,省市技工学校。

  (三)在我市工作,持有引进人才类别的《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以上)或东莞市人事局发出的《特聘工作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子女,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四)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

  2.户籍和学籍均不在我市的学生。

  三、报名办法

  (一)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原毕业学校核准考生资料以及办理集体报名手续。今年市中招办继续先把学籍管理平台中的毕业生数据导入到中考管理平台,减轻学校工作压力,缩短考生报名时间,实现学籍数据与报名、录取数据等的无缝对接。考生可自行上网填报个人信息,也可在学校的指导下集中进行网上填报。

  (二)具有我市户籍但在市外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初三毕业证明、信息技术科会考证明(证明须加盖毕业学校和当地县或市一级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或招生部门证明章),在3月19日至3月21日到户口所在地镇街宣传教育办报名。各镇街宣传教育办汇总后在3月22日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有关确认手续之后,方可安排考生到本镇街的学校报名。

  (三)初中重读生(包括已经毕业和读完初三课程无故不参加毕业考试,或已读完初三第一学期无故停学半年的返校复读者)凭户口簿、初三毕业证明,在3月19日至3月21日到户口所在地镇街宣传教育办报名。各镇街宣传教育办汇总后在3月22日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有关确认手续之后,方可安排考生到本镇街的学校报名。

  (四)在我市工作,持有引进人才类别的《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以上)或东莞市人事局发出的《特聘工作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子女并在我市初中就读的,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如有意报考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先到原初中毕业学校报名,然后带齐《广东省居住证》或《特聘工作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于3月22日至3月23日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验,再凭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签署的意见,回原初中毕业学校更改相关户籍信息。

  四、工作流程

  (一)领号(3月21日前)

  市中招办于3月21日前从学籍库中将各学校参加学业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数据从学籍管理平台上导入中考报名系统(毕业生数据包括:学号、姓名、会考成绩、个人资料等),系统将自动根据学生的学号生成考生的准考证号、初始密码等。准考证号生成方法为:准考证号统一规定为8位,第1-4位为原毕业学校代码(见附件5),第5-8位为考生流水号,以学校为单位从0001开始进行编排。初始登录密码统一为“888888”。

  (二)学校填报考生基本信息(3月21日-24日)

  各中学要在指定时间内登录学业考试管理系统填报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评语(学校用户账号及密码设置方法见附件4),并将系统自动生成的准考证号和初始登录密码派发给考生。同时,学校应认真核对考生的学号及会考成绩是否正确,如有疑问,请及时汇总后上报市中招办以便处理。

  (三)考生网上填报个人信息(3月21日-24日)

  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使用准考证号及初始登录密码登录东莞教育网中的学业考试栏目(网址:DGZK.DGJY.NET,内网IP:10.225.1.63,外网IP:218.16.96.172)进行填报完整的个人信息。填报个人信息时填报的姓名必须与户口簿上的姓名一致,不得用曾用名和别名。登录成功后必须先确认本人的姓名、学号及会考成绩并且修改初始登录密码。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登录密码。确认修改操作后,考生完善未完整的基本信息,如:性别、民族、籍贯、健康状况、户口所在地、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人、个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奖励情况、体育考试选考科目、体育是否需要择考等信息。在网上录入的所有汉字信息采用简体中文。

  报名期间,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密码,重新登录指定网站,修改个人信息,报名截止后,考生只能查询报名结果而不能修改。

  (四)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拍摄电子照片(3月21日-24日)

  1.市中招办先将学生的照片数据从学籍管理平台导入到中考报名系统,如果学校在报名前在学籍管理平台上已为考生照相的,在本次报名时可以不再摄像。如果学校在报名前未在学籍管理平台上为考生照相的,在本次报名时就应组织考生按准考证号进行电子摄像(具体要求见附件2)。

  2.摄像时,学校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核准考生身份,确保准考证号、姓名与本人相片一致。

  3.学校要使用网上报名系统提供的检查照片功能,认真检查照片质量,查看是否有漏摄的考生,如果有,要在规定的摄像时间内进行补摄像。

  4.学校要根据考生人数,配置足够数量的电脑和摄像头,做好电子摄像的组织工作。

  各报名单位要经常通过报名系统的统计模块,查看本单位未摄像和未录入信息考生人数及名单,了解工作进度,防止出现工作失误。

  (五)网上报名的审核和确认(3月25日前)

  考生报名结束后,各中学要及时对考生所填报的数据进行校对,如有错漏,须立即在网上进行修改。校对完毕后,由报名单位统一打印《报名表》。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须认真核实报名点打印的《报名表》,考生校对无误后签名确认。《报名表》一经签名确认,有关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凡不按时间和要求完成,影响信息资料录入、上交的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表》由各中学负责保存,并作为考生纸介档案,各中学要核对本校学生有无漏报、重复报名,若有此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市中招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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