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镇公办初中2011年秋季招收虎门镇户籍一年级新生通告
虎门镇公办初中2011年秋季招收虎门镇户籍
一年级新生通告
一、招生对象
具有虎门镇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
1、报名手续
⑴在虎门镇小学就读的虎门户籍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并提供相应的能证明其本人具有报读公办初中资格的材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⑵在虎门镇外小学就读,志愿回虎门镇升读公办初中的虎门镇户籍应届毕业生,5月20日至31日(公休日除外)到虎门镇教育办公室小学组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含有户号和地址的一页,学生本人的一页,用A4纸);
②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学校盖章);
③学生本人的《小学生素质报告书》;
④学生本人的近期1吋免冠正面彩照。
2、录取办法:虎门镇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按镇宣教办划定的学区范围(具体见附件)录取到对应的公办初中。
全镇初中新生录取工作于7月8日结束,7月9日公布公办初中新生录取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虎门镇宣传教育办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