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镇公办初中2011年秋季招收虎门镇户籍一年级新生通告

  虎门镇公办初中2011年秋季招收虎门镇户籍

  一年级新生通告

  一、招生对象

  具有虎门镇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

  1、报名手续

  ⑴在虎门镇小学就读的虎门户籍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并提供相应的能证明其本人具有报读公办初中资格的材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⑵在虎门镇外小学就读,志愿回虎门镇升读公办初中的虎门镇户籍应届毕业生,5月20日至31日(公休日除外)到虎门镇教育办公室小学组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含有户号和地址的一页,学生本人的一页,用A4纸);

    ②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学校盖章);

    ③学生本人的《小学生素质报告书》;

    ④学生本人的近期1吋免冠正面彩照。

  2、录取办法:虎门镇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按镇宣教办划定的学区范围(具体见附件)录取到对应的公办初中。

  全镇初中新生录取工作于7月8日结束,7月9日公布公办初中新生录取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虎门镇宣传教育办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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