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入学、转学、升学政策规定介绍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具体入学工作由各镇街宣教办统筹办理。转学手续一般在寒暑假期间办理,转学以学校性质、年级相衔接为原则。希望转入我市小学就读的学生,由学生及家长与拟转入的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后,由转入学校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办理转入手续办理学籍,转入学校给转入学生编排学籍号,同时根据学生实际将其编入相应的班级,不得留级、降级。希望从我市小学转出的学生,由学生及家长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转出学校同意后,由转出学校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办理转出手续。凡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学生即可升学,具体升学工作由各镇街宣教办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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