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如何分类?

机动车术语分类表

分 类6000mm或者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载客汽车。

中型

车长小于6000mm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的载客汽车。

小型

车长小于6000mm且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但不包括微型载客汽车。

微型

车长小于等于3500mm且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小于等于 1000 mL 的载客汽车。

1 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续)

分 类

汽车

载货汽车

重型

总质量大于等于 12000kg 的载货汽车。

中型

车长大于等于6000mm 或者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 12000kg 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低速货车。

轻型

车长小于6000mm 且总质量小于4500kg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微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微型

车长小于等于 3500mm 且总质量小于等于 1800kg 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三轮

(三轮汽车)

以柴油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50km/h,总质量小于等于2000kg,长小于等于4600mm,宽小于等于1600mm,高小于等于2000mm,具有三个车轮的货车。其中,采用方向盘转向、由传递轴传递动力、有驾驶室且驾驶人座椅后有物品放置空间的,总质量小于等于3000kg,车长小于等于5200mm,宽小于等于1800mm,高小于等于2200mm

低速

(低速货车)

以柴油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小于70km/h,总质量小于等于4500kg,长小于等于6000mm,宽小于等于2000mm,高小于等于2500 mm,具有四个车轮的货车。

专项作业车

专项作业车的规格术语分为重型、中型、轻型、微型,具体参照载货汽车的相关规定确定。

有轨电车

有轨电车的规格术语参照载客汽车的相关规定确定。

摩托车

普通

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者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大于50mL 的摩托车。

轻便

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50km/h,且若使用发动机驱动,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小于等于50mL的摩托车。

挂车

b

重型

总质量大于等于 12000kg 的挂车。

中型

总质量大于等于 4500kg 且小于 12000kg 的挂车。

轻型

总质量小于 4500kg 的挂车。

a 《公告》记载的乘坐人数为区间的载客汽车(包括以载运人员为主要目的的专用汽车),以上限确定其规格术语。乘坐人数包括驾驶人。

b不适用于设计和技术特性上需由拖拉机牵引的挂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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