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立项办事程序

程序

(办理立项批文)

1、 办理地点:镇政府(委托城建办办理)
2、 办理人员:
3、 办理所需资料:
a、 主办单位立项的申请报告
b、 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c、 主办单位或合营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公司注册证书、工商登记等复印件(合营项目需提供协议书)
d、 市规划部门对项目用地选址的意见(选址意见书)
e、 市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估评的意见
f、 市国土部门对项目用地的意见(项目土地预审的批复)
4、 办理时间:资料交齐全后,十个工作日内办妥。
5、 收费标准: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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