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指南
事项名称: | 广东省居住证(“一证通”类)核发 |
主管部门: | 市公安局 |
受理机构: | 市公安局 |
办理对象: | 面向个人 |
办理条件: |
对于已经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口,应当发给居住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个人需要申领居住证外,可以不发给居住证: |
所需材料: |
1、填好的《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
窗口办理流程: | 1、办理人到居住证受理点填表及提交相关材料; 2、居住证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和打印受理回执; 3、制证部门制作居住证; 4、办理人凭受理回执到居住证受理点领取居住证。 |
网上办理流程: | 无 |
办理时限: | 居住证有效期最长为三年,居住证的正面标示着居住证有效期。居住证有效期满前需办理延期手续,居住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其使用功能中止。使用功能中止的居住证,持证人自中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延期收悉的,其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 |
办事窗口: | 居住所在地公安分局、派出所、社区警务室等设立的居住证受理点 |
联系电话: | |
监督电话: | 22481102 |
收费标准: |
根据粤价函〔2010〕6号,对流动人口因遗失、损坏而补领、换领居住证的,收取《广东省居住证》工本费20元。而对流动人口首次领取居住证和办理居住证延期手续,不得收取居住证工本费 |
常见问题解答: | |
办理依据: |
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
备注: |
申报表格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在居住证受理点处领取) |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东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住证】可获东莞居住证网上办理入口+现场办理地址,以及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时限/注意事项)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