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办理所需材料:
1.如实填写《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本人居民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只需提供以下任一种材料:①居民身份证,②临时居民身份证,③广东省居住证(本省外市签发),④户口簿,⑤护照,⑥驾驶证,⑦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⑧“粤省事”已关联的电子身份证照。验原件,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员拍照留存。
2-1.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以及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提供能证明系监护人、近亲属的以下一种或多种材料:①结婚证,②出生医学证明,③出生公证书,④独生子女证,⑤收养登记证,⑥收养公证书,⑦亲属关系公证,⑧亲子关系鉴定,⑨能清楚反映关系的居民户口簿,⑩能反映亲属关系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档案材料(须加盖保管单位公章)。
3.本人居住证相片回执。申领人已经办理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不提供相片回执。如确定不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相片的,可以提供相片回执。需要提供相片回执的,在具有相关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后取得。
4.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只需提供以下任一种材料:①房屋租赁合同,②自有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不动产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法院判决书、已备案的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表等),③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物业管理处出具的居住证明,④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⑤能通过“粤省事-不动产服务-不动产登记查询”查询展示相应自有不动产信息,⑥现场查询“莞e申报”公众号“个人中心”的“居住地址”详情,⑦有身份信息和地址信息的“粤居码”。验原件,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员拍照留存。
5.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不需与居住地址证明材料重复提供)、连续就读证明等材料。按照选择的条件,提供以下三类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5-1.合法稳定就业材料
社保满半年。只需提供以下任一种材料:①提供由我市社保机构开具的参保证明(包含一次性补缴的缴费清单),②属于社保缓缴且存在尚未一次性补缴的,申领人提供单位在职证明(或工资发放凭据、公积金缴纳记录)替代,③出示“东莞社保-社保服务-社保查询-个人查询-凭证下载-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下载后显示的电子证明材料。验原件,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员拍照留存。
5-2.合法稳定住所材料
5-2-1.二标四实或莞e申报满半年:申领人现场查询“莞e申报”公众号“个人中心”中有显示在住地址的,或有在“莞e申报-责任主体申报”模块中显示的申请人信息截图,由工作人员查询并核实。
5-2-2.房屋产权满半年:只需提供以下任一种房屋产权证材料:①不动产权证,②土地证,③已备案的购房合同。验原件,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员拍照留存。④出示含不动产权证号码、产权人信息的图片,由窗口工作人员查询“东莞市公安局政务信息共享系统-个人住房信息”的住房信息进行现场核实并截图。
直系亲属房产满半年的,还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提供以下一种或多种材料:①结婚证,②出生医学证明,③出生公证书,④独生子女证,⑤收养登记证,⑥收养公证书,⑦亲属关系公证,⑧亲子关系鉴定,⑨能清楚反映关系的居民户口簿,⑩能反映亲属关系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档案材料(须加盖保管单位公章)。
5-2-3、在旅业居住满半年:无需提供资料,由工作人员查询并核实。
5-2-4、“粤居码”满半年:申领人现场登录“粤居码|粤治安”微信小程序,展示有详细地址和身份信息的“粤居码”,工作人员确定属于本市地址后,使用高拍仪拍照留存。
5-3.连续就读材料
连续就读满半年。只需提供以下任一种材料:①学生证,②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且需注明连续就读满半年,③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结业、肄业)证书,④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证明。验原件,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员拍照留存。
网上办理所需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①居民身份证,②临时居民身份证,③广东省居住证(本省外市签发),④户口簿,⑤护照,⑥驾驶证,⑦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⑧“粤省事”已关联的电子身份证照。
2. 申请人居住证相片回执流水号
申领人已经办理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不提供相片回执,需要提供相片回执的,在具有相关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后取得。
3.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①房屋租赁合同,②自有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不动产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法院判决书、已备案的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表等),③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物业管理处出具的居住证明,④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⑤能通过“粤省事-不动产服务-不动产登记查询”查询展示相应自有不动产信息,⑥现场查询“莞e申报”公众号“个人中心”的“居住地址”详情,⑦有身份信息和地址信息的“粤居码”。
4.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不需与居住地址证明材料重复提供)、连续就读证明等材料。按照选择的条件,提供以下三类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4-1.合法稳定就业材料
社保缴纳满半年。只需提供以下任一种材料:①提供由我市社保机构开具的参保证明(包含一次性补缴的缴费清单),②属于社保缓缴且存在尚未一次性补缴的,申领人提供单位在职证明(或工资发放凭据、公积金缴纳记录)替代,③出示“东莞社保-社保服务-社保查询-个人查询-凭证下载-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下载后显示的电子证明材料。
4-2.合法稳定住所材料
4-2-1.房屋产权满半年:只需提供以下任一种房屋产权证材料:①不动产权证,②土地证,③已备案的购房合同。验原件,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员拍照留存。④出示含不动产权证号码、产权人信息的图片,由窗口工作人员查询“东莞市公安局政务信息共享系统-个人住房信息”的住房信息进行现场核实并截图。直系亲属房产满半年的,还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提供以下一种或多种材料:①结婚证,②出生医学证明,③出生公证书,④独生子女证,⑤收养登记证,⑥收养公证书,⑦亲属关系公证,⑧亲子关系鉴定,⑨能清楚反映关系的居民户口簿,⑩能反映亲属关系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档案材料(须加盖保管单位公章)。
4-2-2.在旅业居住满半年:提供旅业出具的证明材料资料,工作人员通过材料再进行查询并核实。
4-2-3.“粤居码”满半年:申领人现场登录“粤居码|粤治安”微信小程序,展示有详细地址和身份信息的“粤居码”。
4-3.连续就读材料
连续就读满半年。只需提供以下任一种材料:①学生证,②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且需注明连续就读满半年,③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结业、肄业)证书,④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