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在 “i莞家”平台(含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APP)或“粤居码”微信小程序上预约到受理机关提出申请提交办理材料(可选择到受理机关领取或邮寄领取(不限地区))。
(二)选择到受理机关领取的,证件制作完毕后直接到受理机关发证窗口领取或自助机领取。(有设置自助机的受理点,自助机可以发放广东省户籍10周岁以上至60周岁以下居民的身份证。其他情形,以及外省户籍的,需要到受理机关发证窗口领取。)
相关提示:
(一)到公安机关户政办证窗口申请,完成资料审核、录入,以及制证相片、现场相片、指纹信息采集;经核对《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无误,本人或者监护人签名。
(二)跨省通办的,签订《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告知承诺书》。
(三)16周岁以下本省户籍居民办理身份证首次申领、换补领,监护人确不能亲至陪同代申请的,可由监护人和被委托人通过“粤居码”微信小程序“委托代办功能”实人实名认证,双方网上确认签署委托书,委托近亲属或班主任(校园专场时)等进行代办。
(四)监护人或受托人代为申请领取的,监护人或受托人应携同申请人一并前往,采集同框现场相片。
(五)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签。
(六)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七)可以通过“粤居码”微信小程序查询相关办理进度,具体步骤如下:登陆“粤居码”微信小程序-“户政服务”-“查询”-“居民身份证办理进度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