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东莞积分入学积分项一览(征求意见稿)

导语 2019东莞积分入学积分项将有变动,一起来看看今年的积分项有什么变化吧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内容,2019年东莞积分入学的分值统计或只剩下三个大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在本市办理居住证年限

  内容:积分方在本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累计年限

  分值:分值每累计满1个月积1分(以 30日为1个月计算)。

  具体操作:

  1.积分方在系统上如实、准确录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不用上传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等照片。

  2.公安部门根据积分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审核和评分。

  3.积分计算时间:从积分方持本市《广东省居住证》的首次签发日期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当年申请积分入学的上一个年度12月31日。如:2019年申请积分入学,本项目积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以此类推)。

  (二)在本市缴纳社保年限

  内容:积分方在东莞市逐月缴纳的累计社会保险费年限(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包括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等5个险种

  分值:每缴纳1个险种每满1个月0.2分。

具体操作:

  1.积分方在系统上如实、准确录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不用上传身份证或社保卡照片。

  2.人社部门根据积分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审核和评分。

  3.积分计算截止时间为当年申请积分入学的上一个年度12月31日。如:2019年申请积分入学,本项目积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以此类推)

  (三)在本市纳税情况

  1.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分值:近3个纳税年度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1元积0.005分。

  2. 从事生产经营,获得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及其他个人缴纳的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

  分值:近3个纳税年度缴纳的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1元积0.005分。

  3.投资在莞企业的投资者缴纳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

  分值:近3个纳税年度由东莞企业分配的利息、股息、红利而缴纳的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1元积0.005分。

  4.其他类型个人所得税缴纳

  分值:近3个纳税年度缴纳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1元积0.005分,

  近3个纳税年度缴纳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1元积0.001分,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不积分。

具体操作:

1.积分方在报名系统上如实、准确录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不用上传身份证照片。

  2.由税务部门根据积分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核实评分。

  3. 税额以税款入库期计算。近3个纳税年度是指当年申请积分入学的前3个完整年度,如:2019年申请积分入学,其税额统计从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以此类推)

  备注:

  1.申请人须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审核部门根据申请人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评分。申请人因提供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真实而导致积分有误或被取消申请资格的,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2. 申请人在报名系统提交申请后,除审核部门提出要求外,原则上不予以变更或补充申请材料。各申请人和积分方须在提交积分入学申请前登录东莞教育网http://www.dgjy.net“积分制入学”专栏,认真阅读各审核部门制定的配套操作指引,全面、详细了解各积分项目所需的材料、评分标准以及审核要求等。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审核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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